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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坪坝区双碑组团F07-3地块及纵四线规划道路部分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发表时间:2024-03-13浏览次数:

一、报告主要内容

沙坪坝区双碑组团F07-3地块及纵四线规划道路部分区域(以下简称“调查地块”)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井口村,其中F07-3地块面积为10184.91平方米,纵四线规划道路部分区域面积为6932.23平方米,本次调查地块面积合计为17117.14平方米。地块中心坐标:东经E106.43937°,北纬N29.64974°;调查地块东临国道G212,西距铁路最近约320米,北至横二路,南靠乡村公路。

调查地块于1975年前主要为农用地、荒地以及村民居住地。

1975-1995年,井口耐火材料厂(行业代码:3031)将部分厂区建设于在调查地块中部,主要从事耐火砖生产;1995-2014年,重庆渝北高合金钢有限公司(2007年更名为重庆金鑫刃具有限责任公司(行业代码:3140)在井口耐火材料厂原厂址从事高速工具钢、不锈钢等生产;2014年,企业停产,设备、建筑物闲置。20226月,生产设备拆除。202312月,主要厂房拆除,地块闲置。

1998-20237月,重庆德力冷拉钢丝厂(行业代码:3340)在调查地块内西南部从事圆钢的加工生产和销售,随后设备、建构筑物拆除,建筑垃圾堆存于原厂区内。

2021年因周围道路修建,地块内北部局部区域存在挖方扰动。

目前F07-3地块已规划为公园绿地(G1),纵四线规划道路部分区域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(S)。本次调查F07-3地块按照GB36600-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,纵四线规划道路区域按照GB36600-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评价。

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22个土壤监测点位、4个地下水点位、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、4个地表积水监测点位及4个底泥监测点位,共采集送检了63个土壤样品(不含7个平行样品)、4个地下水样品(不含1个平行样)、6个地表(积)水样品(不含1个平行样品)、4个底泥样品(不含1个平行样)。土壤及底泥样品监测因子包括GB36600-2018145项,石油烃(C10-C40)、钴、钒、二噁英类,锌、铬、锰、钼、钨、可溶性氟化物、pH。地表水及地表积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、六价铬、钴、钒、锰、铜、锌、砷、铬、镍、钼、镉、铅、汞、氟化物、石油类、苯并[a]芘。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pH、铬(六价)、钴、钒、锰、镍、铜、锌、砷、钼、镉、铅、汞、氟化物、石油类、苯、甲苯、苯乙烯、间&-二甲苯、邻-二甲苯、萘、蒽、荧蒽、苯并[b]荧蒽、苯并[a]芘。

检测结果表明,F07-3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中石油烃(C10-C40)、钴、苯并[a]芘的含量超过GB 36600-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;部分土壤样品中铬、钼的含量超过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DB51/ 2987-2023)中中第一类用地;部分土壤样品中钨的含量超过第一类用地推导的风险控制值;纵四线规划道路区域的部分土壤样品中苯并[a]芘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b]荧蒽、二苯并[a,h]的含量超过GB 36600-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

地表积水中关注的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未超过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表2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限值,该标准未包含的钼、钴、钒的浓度未超过《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21/1627-2008)表1中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。

白杨沟地表水体关注的各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中相应水域功能标准限值。

地下水关注的污染物监测浓度均低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中IV类标准限值,该标准未包含的钒、钴的浓度未超过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/T 3838-2002)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;该标准未包含的石油类含量未超过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中Ⅲ类水域功能标准限值。但因地下水上游地块F07-2地块与调查地块交界处为地下水污染范围,因此调查地块与F07-2地块地下水污染范围临近区域受到污染。

综上所述,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,需展开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。

二、公众参与

为了使报告更加完善,公示时间为2024314日起5工作日。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。

三、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

如有需要,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的方式,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,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

四、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

请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、电话的方式转给我们,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。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:(1)对本报告采取的技术路线有何意见和建议。(2)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

人:陆老师      邮箱:25992713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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